维修更换的零部件应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。
5.3.2.2 结构件需焊修时,所用的材料、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,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。
5.3.2.3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,不应进行保养、维修及人工润滑。
5.3.2.4 维修时,应符合下述要求:
a.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的位置,对因条件限制,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,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,或设置监护人员;
b.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;
c.切断主电源、加锁或悬挂标志牌。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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